告知函
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联保【2014】570号)部署。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目前,我司全面开展400用户实名制验证及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与联通公司签订合同、受理单。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介绍信,经办证明指证明经办人受单位委托办理400业务。
3.与代理商签订的原合同
4、需提供原固话业务受理单、缴费发票。
以上证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红章方可。
(发送邮件时备注400号码)
相关资质资料准备好后通过邮件发送至此邮箱:Cedar@ibw.cn ,并且备注公司名称和400号码,谢谢合作!
因贵州平台取消我司代理商提交资格,需客户自行联系联通处理,我司协助客户准备资料,资质准备齐全之后由客户直接联系贵州负责电话:08547100344/08547100350,邮箱42645761@qq.
咨询电话:0551-6283913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0/c4581043/content.html
贵州联通整改工作告知函
http://www.10010.com/mall-web/busiNotice/content?noticeId=33218471
合肥市金寨路329号国轩凯旋大厦13楼(230061)
传真:0551-65564079
手机: 18225523161
邮箱:Cedar@ibw.cn